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指南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0/03/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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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校实际,特编本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我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我校编制的《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校网站(http://www.wstc.net)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我校党政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文山师专网站,网址:http://www.wstc.net(http://192.168.1.3/) 

2.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我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的20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校申请获取。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我校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文山师专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文山县学府路66号文山师专行政办公楼楼一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2:30—5:40 

联系电话:0876-8886200  

传真号码:0876-2152077  

电子邮箱为:wsszbgs@163.com 

邮政编码为:6630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我校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通过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校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文山师专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我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 

(1)我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我校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2)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我校的信息,我校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校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我校以不高于本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校纪监审处投诉,该处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6-8886204,地址:云南省文山县学府路66号教学北楼1013室,邮编:663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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