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0/03/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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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质监局发〔2008〕16号)文件的规定,为方便公众与企业查阅相关信息,特编制《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州质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关事项

1、公开内容 

州质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主要职能;组织机构;计划、规划;财务信息;干部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标准规范;通知、通告;法律法规等。 

具体信息可参见州质监局编制的《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范围 

以《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目录》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依据,并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3、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的方式进行,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传媒公告、便民资料、宣传栏等辅助性方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文山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xzlibao.com)及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址为:www.wsqi.gov.cn)查阅,也可以到局机关查阅,地址:文山县开化北路23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公开时限 

按照《条例》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属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76)2624030,联系人 唐宁波 

传真号码:(0876)2624026 

通信地址:文山县开化北路235号 

邮政编码:663000 

电子邮箱:wszqi@163.com 

2.申请的提出 

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填写《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在文山州质监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查,并在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文山州质监局网上信息对外免费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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