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财贸学校信息公开指南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0/03/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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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校编制了《文山州财贸学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文山便民服务网(网址:http:www.wsbmfww.cn)的“文山州财贸学校”网页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校图书馆和档案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文山州财贸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文山便民服务网(网址:http:www.wsbmfww.cn)的“文山州财贸学校”网页上或者在本校图书馆和档案室查阅上述目录,也可以到本校办公室进行查询。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为文山便民服务网(http:www.wsbmfww.cn)上的“文山州财贸学校”网页;本校图书馆在本校综合楼二楼2-2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国定假日除外);本校档案室在本校办公楼四楼,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国定假日除外);本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876-2188727。 

本校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构职责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校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校图书馆和档案室查阅这类信息。 

3.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提出申请。本校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校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校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校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校申请获取的,本校将依照有关法律或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公开范围 

本校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文山州财贸学校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文山便民服务网(网址:http:www.wsbmfww.cn)的“文山州财贸学校”网页上或者在本校图书馆和档案室查阅上述目录,也可以到本校办公室进行查询。 

2.受理机构 

本校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文山州财贸学校办公室(位于本校办公楼三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每天上班时间;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兼传真)0876-2188727,通信地址为文山县开化镇螺峰路252号,邮政编码为663000,电子邮箱地址:wscxbgs@163.com。 

3.提出申请 

向本校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文山州财贸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文山便民服务网(网址:http:www.wsbmfww.cn)的“文山州财贸学校”网页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a.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文山便民服务网(网址:http:www.wsbmfww.cn)的“文山州财贸学校”网页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b.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c.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d.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校提交书面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校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的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免于公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本校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本校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有关收费事宜并在收取相应费用后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公开其所需的信息。  

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本校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件二。 

5.收费标准 

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在经州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文山州财贸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具体标准如下: 

费用项目 

费用分项 

收费标准 

单位 

备注 

信息介质 

及制作费 

纸张费 

0.05 

元/张 

A4纸 

复印费 

0.20 

元/张 

A4纸 

光盘费 

3.00 

元/张 

普通光盘 

光盘刻录费 

3.00 

元/张 

?

磁盘费 

6.00 

元/片 

普通磁盘 

磁盘制作费 

0.20 

元/片 

?

信息检索费 

信息检索费 

2.00 

元/小时/人 

?

信息传递费 

材料邮寄费 

1.20 

元/份 

?

材料快递费 

28.00 

元/份 

?

材料传真费 

0.30 

元/页 

?

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 

36.00 

元 

?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文山州财贸学校纪委投诉。 

监督电话:0876-2188411 

电子邮箱:wscxbgs@163.com 

地址:文山县开化镇螺峰路252号 

邮编:663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文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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