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州商务局政策法规科为对外服务窗口;
办公地址:文山县开化镇七花北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11:30,下午3:00-5:00;
联系电话:2129028;传真号码:2124370;
电子邮箱:wszswj@ynws.gov.cn;邮政编码:663000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公开且不属于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第一条 申请的提出: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第二条 申请的方式: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云南省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送州商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可;
(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第三条 申请的处理:
(一)审查
1.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2.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二)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三)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形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理由;
3.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以公开理由;
4.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公开权利人可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州商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2129028;办公地址:文山县开化镇七花北路;邮政编码:663000),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