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优质服务。推行文明行政,提供优质服务。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文明用语,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送上。
二、公开阳光行政。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将食药监系统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各县政务公示栏向社会公示系统行政服务的内容、行政审批资格、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实行挂牌上岗,公开具体承办科室、工作人员及职责要求。
三、规范高效服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药品的执法监管和食品监管的综合协调。依法受理、审查和审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不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实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事项和答复,切实有效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我局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等2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缩减10天。到今年底,药品监督、供应“两网”建设覆盖率县级达100%、乡级达95%、村级达90%以上。
四、依法公正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坚持行政执法检查“两人制”,执法工作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实行执法告知制度。执法工作中不循私枉法,不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杜绝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
五、清正廉洁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勤政廉政。杜绝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行贿受贿,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
六、严格责任追究。食药监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照《文山州食品药品管理系统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科室及县局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畅通信息渠道,广泛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严肃认真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信件监督举报地址:文山州三七药物产业园区
收件人: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 编:663000
监督举报电话:0876—2124032
(二)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文山州政务网和云南省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查询。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