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履职。
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监管,积极推行企业信用公示制、市场预警制,维护好公平、有序、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诚信守约、公平交易。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大力培育云南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
二、严格执法。
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重要商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严格监管。
严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关,集中整治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质量,全面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保证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全力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四、热情服务。
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切实做到首办责任人对群众办理事项负责到底。优化注册登记环境,做到:凡是无法定前置审批条件、登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一律当场许可,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证照。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实施“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热情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热情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热情服务就业再就业工程实施,大力服务文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严格自律。
对承诺事项严格督查,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违规违纪或失职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努力建设清廉、务实、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文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0876-2184126。
文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信息和服务承诺项目发布在文山州红盾信息网、文山州政务信息公开网上,请登录查询。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