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及其有关附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报批或不报批的审查意见,并正式上报省旅游局审批。
二、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变更申请书及其有关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报批或不报批的审查意见,并正式上报省旅游局审批。
三、导游证的颁发(含临时导游证)自接到省旅游局函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出境旅游领队资质的认定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旅游规划的审查、评审3O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以上承诺的基础上,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公开办理信息。我们将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必备手续、办理程序、服务项目的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不能及时受理的,予以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坚决杜绝局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切实落实好服务承诺制。
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将加强旅游行政人员的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做到举止文明、热情服务,来访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或能答复的予以及时、详细解答,解答不了的则作好解释。我们将全面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高效务实工作。服务对象到州旅游局机关申办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来信来访,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州政府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办职能科室和经办人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我们将提高局机关行政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好限时办结制,建设高效务实机关。
对局机关未能按承诺内容办理的,我们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监督电话:0876-2151551
文山州旅游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局网站查询。网址:www.ynwsly.Con。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