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履职,建设服务人事
把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改进服务作为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根本任务,做到: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冷落;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漏;不让不良作风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法违纪行为在我身上出现;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损害;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的。
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人事
把办事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作为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做到:
职务任免工作“二公开”:职务任免政策、法规公开,职务任免程序公开;
职称评定工作“三公开”:评聘政策、规定公开,推荐程序、办法公开,评审对象与结果公开;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四公开”:安置政策公开,安置计划公开,安置程序公开,安置结果公开。
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五公开”:考试录用政策公开,考试录用办法公开,考试录用计划与职位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用结果公开;
人才服务工作“五公开”:求职信息及用工信息公开,人才招聘、引进条件及程序公开,人事代理项目公开,就业介绍办理程序公开,各项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
三、时限办结,建设效能人事
把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以人为本作为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工作目标,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繁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一切事情依法办,做到:
工资调整、离退休福利费审批、工资基金审核、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事业单位年检: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毕业生档案、户口关系流动:1个工作日内完成;
由州人事局承办、举办的各类考试结果: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人事关系流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人事争议仲裁:自收到仲裁申请书10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退休审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在次月15日前审批结束;
各类事业单位登记: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自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为民务实,建设廉洁人事
把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清正廉洁作为人事编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做到: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切入点,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抓教育、建制度、重监督,努力建设廉洁人事。
我局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76—213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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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