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旅游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制度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0/03/29 来源:
【字体:

(一)各科室应当于次年的3月31前,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公布本科室上一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科室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
(2)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各分类信息数;
(3)全年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分别公布政府信息的数量;
(4)公开查阅政府信息的人数,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2、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年度内本科室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年度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数;
(3)年度内不予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件数;
(4)年度内已答复的依申请信息公开件数;
  3、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年度内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的件数,其中包括:
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件数。
(2)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件数,其中包括:
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的件数;
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判决变更的件数。
4、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级行政机关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中指出的工作不足,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和社会评议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3)如本科室年度内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诉讼的,除复议决定维持的以外,其他引起诉讼的行为要说明原因及整改措施;
(4)如本科室年度内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公民投诉的,说明造成投诉原因及整改措施;
(5)本科室自身发现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改进措施。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投稿邮箱地址:zwxx@ynws.gov.cn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ICP备案号:滇ICP备05000302号。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