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医院院务主动公开制度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0/03/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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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强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院的院务主动公开制度。

第一条: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实行主动公开制度。如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公开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条: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各有关部门对院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

第三条:医院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一)医院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包括医院的发展规划、计划、经济目标以及重大的人事制度改革等。

(二)医院的经营状况,包括医院的收入、负债、经济效益等情况。医院的经费支出方面,特别是医院的物资采购供应、药品采购等医院的成本变动情况。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分房住房、职工福利、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

(四)近期的人事变动情况,其中包括职工晋级、职称评定、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及考核情况等。

(五)职工关心的其它有关问题,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及民主评议干部情况,药械采购计划、招投标、制度及计划执行情况,劳动用工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公开。同时,对于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要求,利用不同形式,随时进行公布。

第四条:医院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每半年一次职代会和临时召开的职代会或者是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党团员会,将公开的内容分别报告。

(二)召开会议,主要通过院务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三)设立院务公开栏,利用公开栏将有关公开的事项及时在公开栏内公开。
    (四)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党政工联席会及专题会议,由主要领导公布需要公开的内容。
    (五)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

第五条:医院院务公开的

(一)院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科室,根据院务公开实施意见,拟定有关公开的具体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查。
  (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办公室提交的方案,并及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对职工提交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提出处理方案,并将情况分别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党政领导进行汇报。

第六条:医院院务公开的时限

(一)凡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公开事项职代会闭会后,一般在三日内公布。
  (二)属于阶段性、年度性公开的事项必须定期公布。
  (三)属于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结果,必须随时公布。

第七条:建立由工会、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季度对院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应整改的事项,随时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文山州人民医院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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