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2017
年
8
月
26
日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会议,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胡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胡荣同志的讲话印发,请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统一认识狠抓落实
确保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在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胡 荣
(
2017
年
8
月
26
日
)
同志们:
2016
年
7
月
15
日
,州人民政府在马关县召开了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目标责任书,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从刚才跃辉局长的通报和各部门发言的情况来看,尽管各县(市)、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完成任务的情况参差不齐,还存在认识不统一、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今天召开这次推进会,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严峻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已进入到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县(市)、各部门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职责扛在肩上,把工作放在心上,把落实抓在手中,全力组织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根据《文山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全州要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全面完成现有565个非煤矿山淘汰关闭、整合重组和改造升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根据不同企业类别,逐个制定方案,做到“一矿一策”,明确需解决的具体问题和责任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点加以推进。
(一)着力解决矿产资源“两整一提高”停产停业矿山问题。矿产资源“两整一提高”的19个整合方案是省政府批复的,当前存在整合重组推动不了等问题。州国土局(州整合办)要按照《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矿产资源“两整一提高”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户拿出处理意见,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另外,对全州现有45座矿山只有采矿许可证,多年来一直没有动工做过基建工作的僵尸矿山,州国土局也要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逐户进行核实,以免僵尸矿山长期占用全州矿山控制指标。
(二)着力解决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矿山问题。州国土局负责具体指导县(市)人民政府进行调规,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能调整的矿山,要提请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淘汰关闭。按云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不同的矿种转型升级规模要求不一样。对矿山实际采矿和采矿许可证上批准不一致的,国土部门要逐户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指导矿山企业变更采矿许可证并达到转型升级规模要求。
(三)着力解决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区和林地的矿山问题。州林业局负责指导县(市)林业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占用自然保护区、Ⅰ、Ⅱ级保护林地、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矿山要逐户核对,对违反相关政策不能审批的矿山要提请国土部门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关闭该矿山。对能调整的矿山,州林业局负责指导县(市)林业部门进行调整,让调整后的矿山符合相关规定。
(四)着力解决办证难、办证周期长问题。州国土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矿山采矿许可证办理事项,加强与省国土厅的对接联系,为矿山企业办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尽快办理采矿许可证。州安监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事项,督促矿山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州工商局负责协调指导矿山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着力解决临时采石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全州依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设置的临时采石场较多,但多数管理不规范,存在事故隐患,影响全州正常的矿山生产经营秩序。临时采石场的设置要符合《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条例》第十三条“农村建设需要非经营性临时挖砂采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对采场进行关闭”的要求,临时采石场是不具备经营性质的、是不能有经营行为的。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的临时采石场,农村建设项目完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进行关闭,并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植被;因交通、水利建设而设置的配套采(砂)石场,项目完工后由交通、水务部门按程序进行关闭,并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植被。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审批、监管人员责任。
(六)着力解决淘汰关闭矿山不彻底的问题。县(市)人民政府是淘汰关闭矿山的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拟淘汰关闭矿山进行公告,拆除矿山生产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恢复矿山植被,注销相关证照。
三、强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省政府将从2017年10月起开始对各州(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按“完成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组织验收。同时,要求州级必须于9月份开展州级验收,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安排县(市)级的验收,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转型升级工作的督促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努力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握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和本单位工作负总责,要确保重大任务部署到位、重大行动一线挂帅、重大政策措施亲自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结合实际,集中精力负责组织具体的实施工作,指导督促好各级各部门及企业单位开展工作、落实要求,确保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办法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州、县(市)两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增强力量,加大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部署要求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和工作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脱管漏管、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各县(市)要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及时调整落实本县(市)《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转型升级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许可,坚决予以撤销。
(三)强化问责问效。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是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特别是各县(市)政府领导要自觉带头执行、做好表率。监察、督查部门要认真按照“三个必须”要求,适时对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对完不成“四个一批”相关任务指标的要严肃进行问责。
同志们,抓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市)人民政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推动我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