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荣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政情通报第四十二期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08/31 来源:
【字体:

按: 2017 8 26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胡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对2016年州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总结,对2017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胡荣同志的讲话印发,请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砥砺奋进锐意进取  

全面推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  

——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胡    

2017 8 26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州实施方案,总结2016年州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2017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攻艰克难,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文山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纲要,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纲要和省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对中央纲要和省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州委、州政府结合文山实际,制定印发了《文山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将我州法治政府建设的52项任务265项具体措施分解到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各级行政首长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规定,2016年对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州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全州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继印发了《文山州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文山州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检查落实,年末有考核问效,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注重质量,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取得新成效。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2016年,州人民政府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 2016 12 1 起施行。同时做好2016年以来公布实施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两件自治州单行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源头管理和报备。2016年,依法向省政府和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州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备案审查县(市)政府及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24件,审查通过并进行登记备案24件。  

()积极创新,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2016年,共取消、调整、下放州级行政职权项目42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6项,清理行政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94项;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了《文山州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有序推进。三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2016年,全州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共办结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17.57万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56.69%;受理投资项目1325个,比上年同期增长181.01%;完成并联审批事项152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44.65%;投资概算2799.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2.68%。全州共有网络和实体入驻中介机构121家,共完成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326个,涉及服务金额2724万元,节资额838.78万元,节资率30.80%,有效杜绝了红顶中介现象。四是做好“          96128”     政务查询专线接听和服务工作。2016年,全州“          96128”     专线平台共转接电话1917次,成功率95.07%,满意率97.78%,留言次数56次,回复办结率达100%  

()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州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专题学习,并严格执行。州政府法制办对全州县(市)政府、州直部门分管法制机构的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县(市)各部门也相应组织了培训。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296人。其中:州人民政府及8县(市)人民政府已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32个州政府工作部门有26个聘请了法律顾问,州直单位有13个聘请了法律顾问;西畴县、马关县2个县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有88个县级单位聘请135人,有51个乡镇人民政府聘请64人。州人民政府及8()人民政府均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三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2016年,各级各部门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共召开重大决策听证会13次。  

()强化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开展了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清理工作,经部门清理、州政府法制办审查确定,34个州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网络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6年州政府法制办从全州随机抽取的91件行政执法案卷,经评查,优秀行政执法案卷30件,优秀率为33%,其中:行政处罚18件,行政许可6件、行政强制2件、行政复议4件;合格行政执法案卷45件,合格率为49%,其中:行政处罚17件,行政许可22件、行政强制2件、行政复议4件;不合格行政执法案卷16件,不合格率为18%,其中:行政处罚7件,行政许可7件、行政强制2件。评查结果向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进行了通报整改。同时,各县(市)政府及州直各相关部门也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培训。2016年,全州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执法主体388个,行政执法人员9382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8期,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800余人。  

()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矛盾化解工作。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6年,全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1件,上年结转38件,共审理159件,已审结116件,转2017年办理43件。内容涉及山林土地权属、房产登记、房屋拆迁、工伤认定等方面。同时,对个别行政复议诉求积极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协调,将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前。二是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016年,全州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06件。其中,八县(市)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84件,州政府各部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州人民政府出庭应诉17件。三是积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州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151件,调解成功18929件,成功率达98.84%。四是妥善处置信访事项。全州各级各部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471件次。其中:来信1039件,来访34329160人次,电子邮件(网上信访)357件,电话访270件。在群众来访中,共有集体访1815430人次。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对政府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州政协进行通报,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二是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16年,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183件、提案281件,交由州政府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分别为174件、266件。全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为100%  

()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进一步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查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2016年,文山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件,处理29人,对超标准接待等问题的2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对9起典型问题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对履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办事拖拉、不作为乱作为党员干部问责316人。  

2016年工作取得的成绩,确保了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任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圆满收官,为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攻艰克难、不辱使命,我们深深感到,在全体政府法制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在此,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对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全体法制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一是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人少事多,超负荷运转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县级法制机构规格低、人员编制少、经费保障不足、法制工作人才资源十分紧缺,与所承担的任务极不相适应,小马拉大车,不堪重负。二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亟待加强,乱作为、不作为、不会为的问题仍然存在,法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习惯思维仍然存在,政府法制部门在依法行政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未完全发挥。三是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强,可操作性有待加强,部分规范性文件未经政府法制机构依法进行审查备案,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涉及到的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四是行政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行政执法监督乏力。综合行政执法的推进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缺乏权威,监督乏力,对重大决策失误和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还不严格。五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还不到位,行政应诉能力较为薄弱,行政赔偿机制未得到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锐意进取,全力推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  

十三五时期,我州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当牢牢把握以下工作重点。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政务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进一步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推进行政机关职能、权限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不断完善行政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依法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重点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政府投资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保护、社会保障、防灾减灾、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完善立法项目社会征集和论证制度。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及时纠正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等行为,大幅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逐步实现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实现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2020年实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全覆盖。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向县(市)下移。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在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制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等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外部监督,强化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基本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行政监督实现法治化。政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纠正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健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制度和对违法行政的问责制度,大力推进纠错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法行政责任人责任。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机关应诉工作,做好依法赔偿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监管,提高仲裁公信力。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等四部门联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及省州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实现管理理念、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三、再接再厉,全面完成2017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纲要和省实施方案为主线,认真组织实施《文山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全面完成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抓改革创新,促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深化涉批中介服务清理整顿。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续监管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统一权力清单编码,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努力打造便民高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其数据开放共享,切实解决办事难的问题。  

()抓建章立制,促进政府立法质量明显提高。一是编制实施年度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抓好重点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联动衔接机制。按照两年清理一次的原则,2017年底前完成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抓规范程序,促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推行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推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2017年年底前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抓责任追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逐步建立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抓监督问效,促进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一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询问和质询。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三是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  

()抓协调联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三是健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机制,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完善仲裁调解制度,提高仲裁调解水平;四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抓教育培训,促进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一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年度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认真落实政府拟任部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不断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四、强化措施,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要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是政府,责任在政府。各级政府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把握中央纲要和省州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的责任推进机制。二是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这一规定,是对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提出的要求,为此要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要以年度综合考评为抓手,分步骤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四是要强化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要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要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将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成效及时宣传推广,形成浓郁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五是要提升法制机构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统筹、指导、协调等职责,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法制机构肩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近些年来,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确保法制机构的设置与新形势相适应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政府法制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工作队伍配备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保障条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相关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投稿邮箱地址:zwxx@ynws.gov.cn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ICP备案号:滇ICP备05000302号。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