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重大防洪抢险工作预案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07/05/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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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发〔2005〕5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文山州重大防洪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文山州重大防洪抢险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一月十日
 
文山州重大防洪抢险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重大洪涝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提高对重大洪涝灾害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防汛抢险工作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决策领导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州、县两级均成立由发改委、气象、水文、水务、交通、国土、财政、民政、卫生、农业、林业、公安、驻军、武警、通信企业等单位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乡镇成立由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的防汛组织。文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工情的变化及预测,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文山州洪涝灾害抢险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二、日常工作机构
    州水务局和州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为我州防汛抗洪工作的日常机构,负责全州日常防洪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同时承担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灾情信息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日常工作管理
    州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种防御洪水预案;
    (三)每年汛期(5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掌握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降雨地区的降雨强度、洪水流量、江河、闸坝、水库水位、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
    (四)组织进行汛前、汛中、汛后和专项防汛安全检查;
    (五)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资金计划的管理;
    (六)负责洪涝灾害情况统计上报和灾情信息的统一发布;
    (七)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调配抢险劳力和技术力量;
    (八)组织防汛通信和报警系统的建设管理。
第三部分           应急抢险
    一、预案启动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当出现某一区域内的洪涝灾害和小(一)型以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由县级防汛机构启动相应的防洪预案。
    暮底河(在建)、回龙坝、丰收、稼依、听湖、马鞍山、大丫口(在建)、红旗、八宝(在建)、清华洞(在建)等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文山、富宁、麻栗坡三县城超过警戒水位且持续上涨;全州有40个以上乡镇同时遭受洪涝灾害,经济损失达1亿元时,经州水务局报请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州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文山州重大防洪抢险工作预案,各县、各有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防洪预案。
    二、应急领导体系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州重大洪涝灾情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由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洪水预报、人员、物资转移、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调配、卫生防疫、灾情统计评估等工作,指挥部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码头、建筑物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指挥部向州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指挥部下设汛情组、抢险组、安置组、医疗组、治安组、通讯组、灾情组、督查组组成,各组职能分工如下:
    汛情组:由水务、气象、水文部门组成,密切监视气象、水文、水情变化,及时作出分析预报,提交指挥部会商决策。
    抢险组:由文山军分区、武警文山支队、水务、交通、建设、国土、林业、地方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物资、人员到位、承担抢险救灾、重要档案和危险物资的转移任务,实施紧急清障和爆破;
    安置组:由民政、发改委、财政和灾区地方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负责灾区人员的转移、撤离的时间、路线、安置地点的制定,组织转移车辆、救灾帐篷、食品的供应保障。
    医疗组:由卫生、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组成。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避免流行病暴发。
    治安组:由公安、地方政府等部门组成。组织力量负责防汛抢险期间的治安管理和保卫,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打击破坏防洪设施、水文、通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按照《防洪法》的规定,参与对防汛车辆、物资的征用,必要时请求武警部队支援。
    通讯组:由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组成。负责通信保障,优先提供与防汛抢险有关的通信服务,提供应急通信支持,必要时请文山军分区支援。
    灾情组:由水务、农业、民政、气象、水文等部门组成。负责灾情、水文气象信息的收集、统计、灾情评估和汇总上报工作。
    督查组:由政府办、监察、水政等部门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各小组的防汛抢险工作情况,对违抗命令、失职渎职的人员和单位进行查处。
    三、预案结束
水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基本排除;文山、富宁、麻栗坡县城的水位降至警戒水位且近期无上涨的预报;灾民得到妥善安置,流行病暴发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经州水务局报请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州人民政府同意,结束预案,各项工作转入正常的善后处理。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财力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为防汛抢险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州、县两级防汛部门建立必须的防汛物资储备,编制物资储备明细表,建立领用制度,专人审批,统一调用。
    三、人力保障
    州水务局和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工程抢险技术培训和指导,文山、富宁、麻栗坡武装部成立防汛抢险民兵机动队,小(二)型以上水库由受益村、镇成立以青壮年民兵、党团员为主的应急抢险队伍。全州所有在岗水务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四、紧急调用
依据《防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紧急防汛期,州、县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附:文山州防汛指挥体系框图
 
 
 
 
 
 
 
 
 
 
 
 
 
 
文山州防汛指挥体系框图

 
 
 
 
 
 
 
 
 
 
 
 
 
 
 
 
 
 
 
 
 

 
 
 
 
 
 

 
 
 
 
 
 
 
 
 
 
 
 
 
 
 
 
 
 
 
 
主题词:水利  防洪抢险△  应急预案△  通知
  送:州委,州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委。
  发: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月12日印发
校对:宋新                         (共印6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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