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文山州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07/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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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在文山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文山州审计局局长 何淑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6年,文山州审计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在提高财政绩效、推动政策执行、促进民生改善、节约国家投资、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水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政府投资建设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项目审计,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揭露并及时移送审计发现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积极协助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办经济案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016年6月至今年5月,州审计局共组织审计了216个项目,查出各类问题金额207.54亿元,审计决定收缴财政金额5.91亿元,核减投资6.23亿元,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处理案件8件3人,涉及金额3 742.04万元;提供审计专题分析和综合性报告、信息简报110篇,被批示采用36篇。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审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已向社会及各有关部门发布应公告的审计结果290个。提出审计建议478条,被采纳352条。促进各级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20项。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文山州州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一)州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4月以来,州审计局对州财政局组织的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年,州财政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促进收入较大幅度增长,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了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追加预算未经州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5545.9万元。二是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35034.44万元。三是违规将州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皮研所、中心血站的医疗收入纳入预算管理2472.49万元。四是未按规定清理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567.35万元。五是未按规定核算、反映财政存量资金4496.96万元。六是安排使用存量资金未报州人民政府批准1093万元。七是财政借垫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收回35.45万元。  

(二)州本级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今年3月至4月,州审计局对州财政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州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州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将超年初预算收入8671.56万元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虚列中央就业补助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674万元转入财政专户。三是少计收入4.4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州审计局重点对州住建局、科技局、工信委等6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州住建局的主要问题:将企业劳保基金1470万元用于支付办公大楼、培训中心工程款、购买业务用车和对外借款;未按规定上缴项目结余资金2240.81万元;账务处理不规范85.24万元;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3.44万元。  

州科技局的主要问题:未按规定清理结余结转资金201.09万元;账表不符310.41万元;未按规定支取现金14.01万元;公务车辆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8万元。  

州工信委的主要问题: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7万元;固定资产变更未及时调整账务,导致账实不符244.89万元;扩大开支范围4.5万元。  

州农业局的主要问题:往来款长期挂账343.54万元;回购11套房改房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出租住房、门面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也未及时收取租金26.61万元。  

州教育局的主要问题:违规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测前培训费2.72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0.42万元。  

州交警支队的主要问题:高速大队综合楼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1172.3万元;工程款支付程序不规范310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43.91万元。  

(二)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今年2月至3月,州审计局重点对州卫计委、发改委、商务局、扶贫办、水务局、食药监局、统计局7个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扶贫办、商务局、卫计委、发改委分别将省扶贫办拨入的上海技能培训中心项目资金343万元,省商务厅、博览局及州财政局拨入经费293.06万元,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奖学金185.5万元,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经费10.2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收列支。二是州卫计委购入高清视频交换终端等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12.23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州审计局共组成7个审计组,对全州7个县(文山市由审计厅审计)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农村危房改造)进行了审计,检查了51个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延伸调查了112个村45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通过审计,移送纪检机关处理案件2件3人,涉及金额4.41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84套、新增租赁补贴发放任务2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03户,未完成2013年及以前公租住房分配任务1679套;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25.84万元,未按规定清理收回项目结余资金26.02万元,违规发放专项贷款29万元,违规扣缴农户税金31.79万元;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房地产税中提取项目建设资金2347.21万元,未及时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1.69万元,涉及农户627户;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保障房未按期完工交付使用412套,工程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涉及1391套住房;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94户保障对象骗取、冒领或重复领取补助资金17.27万元,违规审批、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14户,涉及资金8.78万元,未按规定清退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的农户56户;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已竣工验收的114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1161套保障性住房欠缴房租146.87万元。  

(二)丘北县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9月至11月,州审计局对丘北县2016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实地查看项目28个,延伸调查贫困村7个,走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09户。审计移送纪检机关处理案件1件。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脱贫攻坚规划编制不完善,未制定专项具体规划;重复发放扶贫安居补助2万元;滞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财政专项扶贫等各项资金4276.3万元;未及时清理扶贫专户结余资金637.13万元;项目实施进展缓慢,造成扶贫资金闲置42608.75万元;5个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未及时开工,影响脱贫攻坚成效;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20.15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标;部分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缓慢,开工率为61.54%;未按标准足额发放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住房建筑面积超标;贴息贷款对象无建档立卡户;有1975人未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520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不到位;扶贫对象不精准,建档立卡户贫困原因不准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村级活动室、卫生室等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部分住房未达到国家安全稳固的标准、农户小水窖有受污染情况,行政村未全面实现道路硬化,部分自然村无危险路段防护措施和标准化卫生室。  

(三)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6年,州审计局分别对州轻纺学校负责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和州本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虚列劳动力转移培训费支出12.73万元,变更培训项目未按规定报批21.52万元;违规收取新农合医疗基金合署办公经费258.16万元。  

(四)浦发银行石漠化片区扶贫基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10月至11月,州审计局对文山浦发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丘北县红旗、清平水库工程项目多申报浦发基金2.45亿元;用整乡推进、退耕还林、生态功能转移支付等财政专项资金筹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劣后资金39.68亿元;未及时拨付、使用浦发基金94.26亿元;利息未列入财政预算支出0.91亿元;富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丘北县兴宇城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浦发基金40.69亿元,未建立账务统一核算,直接由财务人员单独保管;富宁县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浦发基金1.05亿元,银行账户印鉴和网银密码由单位会计统一保管,资金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项目未及时开工19个、停工1个,开工率为60%;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17个。  

(五)“十二五”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7月至8月,州审计局重点对文山市、丘北县“十二五”期间财政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水环境污染方面。水源地和城区周边河道的垃圾污染严重、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文山市各乡镇均未建立饮用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饮水存在安全隐患、马塘工业园区未建立集中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场所、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及时清运造成污染,丘北县普者黑景区周边污水未经净化处理就直接排放;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方面。文山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建成后未进行资产登记或产权移交、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滞后,丘北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集中处理不达标、6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进展滞后、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未公开招标;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污水处理费未按规定上缴财政1469.83万元,文山市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200万元、收取企业特许经营权许可费300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丘北县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2361.46万元、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30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一水两污”建设等项目资金5 855.39万元长期闲置。  

四、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预算价审计情况   

2016年,州审计局共对137项工程预算价进行审计,送审金额47.64亿元,审定金额43.41亿元,核减131项工程造价4.25亿元,综合核减率8.92%,核增6项工程造价168.47万元。   

(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16年,州审计局对68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的问题:多算工程造价1.98亿元。送审金额30.02亿元,审定金额28.06亿元,核减投资1.98亿元,综合核减率6.6%,核减金额较大的项目:州中等职业学校搬迁建设项目,送审金额6498.82万元,核减投资2084.11万元,麻栗坡县莱溪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送审金额8699.7万元,核减投资2218.06万元;项目投资超概算、超规模3.77亿元(广南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超6038.51万元、砚山县城区公租住房建设项目超4043.73万元、马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超4099.71万元);多列待摊投资3948.26万元;多报建设期利息及资金占用费1790.5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1681.55万元;多付工程款、监理费、设计费198.52万元;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91.13万元;少计少缴税金6.8万元。移送纪检机关处理案件2件,涉及金额2388.17万元。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2016年州审计局组织对原州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红,原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代卹,原麻栗坡县公安局局长和进东,原广南县县长张如黎,中共丘北县委原书记李华富6位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移送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案件3件,涉及金额1349.46万元。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4551.05万元;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股利12672.34万元;违规收费或设立收费项目3794.92万元;虚列预算支出2581.75万元;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541.07万元;未及时拨付财政资金10818.77万元;未按照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682.52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3.73万元;违规办理收入退库685.43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5.14万元;固定资产、股权投资等会计核算不规范988.19万元,将财政和上级部门拨入经费列入往来款科目核算2 733.67万元。   

六、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机关按季对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6年6月至今年5月,重点对地方政府债务、艾滋病防治、精准扶贫、小型农田水利、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6项内容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集中安置点同步搬迁户比例高达80%以上;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安置点开工率为62%;未执行“三重一大”、工程监理、招投标、工程建设保证金等制度;未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项目建设未办理用地转让手续。  

七、信息系统审计情况

2016年,州审计局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系统风险防范措施较弱,违规、重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10899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限额,有12816条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或重复,有333人超额提取住房公积金,重复放贷30万元。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将政府的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坚持“预算法定”的原则,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增强预算约束性;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预算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强化对存量资金的管理,收回的存量资金应及时纳入年度预算编制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强化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进一步加大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收力度,及时整合项目结存资金,将统筹的资金用于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加大对扶贫项目、污染治理工程的资金配套力度;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及时开工,避免资金到位后长期闲置,增加财政负担。   

(三)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制度,落实经济监督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制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新形势下,要求实现审计全覆盖,特别是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和环境污染审计,审计机关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顺应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学习和实践,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认真践行新常态下审计新理念,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强化审计整改,将全州审计工作推向新台阶,为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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