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办发〔2010〕33号)精神,设立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文山州招商局承担的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职责。
(二)划入原文山州交通局承担的交通战备工作职责。
(三)增加重点项目稽察工作职责。
(四)增加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职责。
(五)增加州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行代建制工作的职责。
(六)增加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的职责。
(七)加强规划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职责,强化规划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生产力和空间发展布局、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八)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统筹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及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九)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十)拟订州、县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照规定需报文山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外,由州、县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文山州人民政府委托向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州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和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州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州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州、县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州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县总体规划;负责拟订州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州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州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州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文山州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负责文山州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文山州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四)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十五)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设21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运转、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秘书事务、重要会议组织及接待等日常政务;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项目申报的协调服务、跟踪落实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工作信息资料;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四项制度建设的组织实施。
(二)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科。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本委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发展改革系统的普法工作;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拟订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参与安排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内资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审报和办理工作。
(三)综合科。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收集、整理、编发工作。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口岸建设项目的审批。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文山州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负责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负责文山州“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投资核准的建议;提出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州级机关、城市基础设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和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州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负责文山州战区善后恢复建设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管理解决战区遗留问题项目。
(六)农村经济科。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农垦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和下达国家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审批或上报、安排农口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计划;审批或审核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项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和基础测绘计划,参与协调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文山州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巩固成果年度计划的编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并落实有关工作;拟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中央支持文山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贫困县小规模贷款贴息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有关工作;负责文山州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具体工作。
(七)基础产业科。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和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有关项目。组织研究铁路重大课题和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铁路安全、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研究民航重大课题和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机场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研究航运重大课题和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航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八)产业协调科。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州人民政府林板浆纸一体化办公室具体工作。
(九)高技术产业科。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协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申报和协调实施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基地、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协调实施州级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州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协调实施州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州财政性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以及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有关领域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州财政性贴息、补助投资安排建议;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文山州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规划;牵头组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初审。
(十一)社会发展科。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有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经济贸易科。监测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十三)重点项目建设科。参与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及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参与审查和审批州重点前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预可研、可研、初设等工作;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前期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州铝业开发协调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为文山州铝业开发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编制交通战备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文山州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点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有关行业和各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国家、省、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价格管理科。拟订价格改革调整方案;拟订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协调重大价格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的管理费用标准、补贴和出库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州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的培训。
(十七)收费管理科。拟订州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提出收费改革方案;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收费纠纷;负责收费许可证发放、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工作。
(十八)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全州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及应诉案件的受理;负责全州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价格收费投诉举报的受理及案件查处;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指导全州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
(十九)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负责价格鉴证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的价格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全州价格认证人员培训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报名工作;负责《文山价格信息》的组稿、编排、征订发行工作。
(二十)能源局。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能源综合业务、能源体制改革、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拟订水电、火电、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权限范围内水电、火电、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省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范规程对水电工程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煤炭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煤炭需求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煤炭资源管理,参与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省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负责石油行业管理,监督管理石油储备工作,负责州级权限范围内石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省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拟订太阳能、风能和其他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州级权限范围内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省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
(二十一)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工作;负责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日常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州内企业安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执行需要进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州内企业安全审查的战略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目录。文山州商务局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州内企业申请。外资并购拟建或在建项目企业,由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外资并购已在生产或经营的企业,由文山州商务局审核后报云南省商务厅核准;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文山州商务局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三)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文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战略、政策。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文山州商务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商业物流企业发展。
五、附则
(一)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