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1/01/05 来源:文政办发〔2010〕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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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办发〔2010〕33号)精神,设立文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全州人口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人口规划和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人口优生促进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检查落实,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规定并组织实施,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
   (二)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根据省下达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协调统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文山州计划生育协会等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
   (七)指导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围绕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有利于促进优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使用,负责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编制省级和州级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决算;管理、监督社会抚养费及计划生育各种奖励资金的使用。
   (九)监测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参与全州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负责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设 6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协助委领导组织机关工作和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负责文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务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规定,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和贯彻执行有关法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解释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落实工作。
   (三)计划统计财务科。拟订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计划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态势,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重大问题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与信息工作;负责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研究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研究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决算;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少生快富经费、奖优免补资金及社会抚养费等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工资和固定资产;指导、审计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承担统筹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统计、分析。
   (五)宣传教育科。拟订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计生惠民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协同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活动。负责基层人口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总结推广全州人口计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和编写等工作。
   (六)科学技术服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技术服务网络的管理和建设;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执业许可的审批和校验;指导督促全州贯彻落实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医学专家对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负责组织处理计划生育技术医疗事故;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合作项目;指导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负责计划生育医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一)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解释,其调整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01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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