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办发〔2010〕33号)精神,设立文山州体育局,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体育法规,研究拟订全州体育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全州体育系统体制改革,制定全州体育发展计划,编制全州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指导各县、各协会、各行业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负责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批授和管理二级及其以下社会体育指导员。
(四)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学校、机关、部队、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少数民族、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工作,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五)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三星”工程计划纲要》,统筹规划全州竞技体育发展,监督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负责全州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的管理,促进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
(六)负责举办全州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性运动会。
(七)审定各运动项目的州记录;批授和管理二级及其以下运动员、裁判员。
(八)负责组织开展体育科研研究及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九)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开发体育产业,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十)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体育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的部署,结合我州实际,拟订我州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州体育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文秘处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宣传、人事、纪检监察、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保密、普法、计划生育、扶贫等工作;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负责编制全州群众体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学校、机关、部队、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开展好青少年、职工、农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体育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各行业体育协会及体育团体的工作;负责挖掘整理推广民族民间体育项目,指导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和组队参加全省性的群众体育赛事;负责审批二级及其以下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规划全州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体育市场、体育经营管理及体育产业开发工作。
(三)竞赛训练科。负责编制全州体育竞赛和训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负责制定全州业余训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负责全州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种单项的竞赛组织工作;承办省年度比赛、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省以上级单项比赛;组织参加省年度比赛、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省以上级单项比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二级及其以下运动员、裁判员;负责审定公布州记录;贯彻落实《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和《文山州参加省级及其以上运动会夺取奖牌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
(四)行政财务科。负责财务统计;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州体育统计汇总年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行政服务、后勤接待工作。
(五)老年体育科。负责制定全州老年人体育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州性老年人体育竞赛活动;负责指导全州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培训老年人体育骨干;负责组织参加全省老年人体育赛事和承办州内外协作区老年人体育竞赛活动,开展老年人体育交流;选择推广适宜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项目;负责管理使用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负责承担原州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的工作。
三、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附则
(一)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