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推进“安全发展”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文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全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州经济稳中有升、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从329.9亿元增加到670.8亿元。随着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我州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注重源头控制,着力改革创新,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监管执法,多措并举,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指标,为我州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1.建章立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州委、州政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相继制定出台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政发〔2012〕61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文办通〔2014〕25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文办发〔2014〕44号)等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州、县(市)、乡(镇)、村(办事处)“四级五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安委会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安委会联席会议和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整合资源,联合执法,集中力量打好各专项行动的攻坚战,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监管合力日益显现。
2.多措并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州不断深化责任落实、隐患治理、行政执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能力、技术装备“三项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建立、改进监管机制和方法,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一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事故约谈、现场警示教育、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制度;二是创新安全检查方式,推进“四不两直”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等工作方式,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以“互联网+安全监管规范标准”为支撑,推进云南省“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四是出台了《文山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文办通〔2014〕4号),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五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培育和树立“严谨、务实、担当、协作”的工作作风。
3.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了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城市燃气、油气管道和成品油、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烟花爆竹、铝镁制品加工企业、市政房屋工程建筑施工、古建筑防火、大型运输货车、客运车辆、电梯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二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各级各部门领导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州安委办积极发挥安全监管部门和“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监管职能作用,认真督促指导各县(市)和各部门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用重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用铁腕整治违规违章现象;三是全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省人民政府“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4.狠抓基础工作,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州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和先进设备、工艺推广,大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目前,全州井工开采煤矿均采用壁式采煤方法,主要巷道和采煤工作面淘汰木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钢支护、锚喷支护、砌碹等新技术;非煤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分层)开采、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技术采用率达到90%以上,机械铲装采用率达100%;34户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加油站采用了HAN阻隔防爆技术;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基本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专用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率达100%;所有井工煤矿全部安装安全避险“五大系统”;38户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3座三等以上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
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州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工贸企业、电力、道路运输和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全州共有11户煤矿、345户非煤矿山、110户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2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71户工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5.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强化职业危害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夯实了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工作,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的认识。积极推进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做到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数量、种类和接触人数“三清楚”,共组织871户企业进行网上职业病危害申报,同时组织了294户企业,11301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发现疑似职业病人18名。印发《文山州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6.提升监管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得到健全,监管队伍人员不断得到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逐年得到增加。其中州安全监管局和部分县(市)安全监管局公用经费参照同级公安政法机关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和办公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和加强。为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州人民政府于2012年批准设立州安全监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文山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于2012年10月12日正式挂牌,进一步完善了全州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也为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职业病危害的检测检验和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其中,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属省级救援队。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也在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共派出参加救援38队/次,出动队伍62队/次,出动队员492人/次,救援人数193人(其中生还114人),救援中启用装备375台/次,动用储备物资77吨,为我州有效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危化品泄漏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8.安全生产事故指标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十二五”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与2010年相比,2015年我州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除直接经济损失有一定幅度增长外,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呈现下降趋势,下降幅度分别为55%、56%、53%。我州“十一五末”与“十二五末”的事故统计数据对比见下表:
表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对比表
年份 |
伤亡事故起数 /起 |
死亡人数 /人 |
受伤人数 /人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
2010年 |
109 |
126 |
85 |
811.08 |
2015年 |
48 |
55 |
40 |
1821.8 |
(二)面临形势
1.存在的问题
一是道路交通条件差,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居高不下。2015年,我州公路通车里程约1.58万公里,存在道路交通条件较差,山高坡陡谷深、气候与路况复杂、县乡公路安全等级低等问题,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州总量83.66 %、85.36 %、85.36 %、49.48%。
二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我州非煤矿山“小、散、乱、弱、多”现象依旧突出,小型矿山占总数的99.3%,经组织专家对全州565座矿山逐一排查会诊,达标保留可继续生产的矿山仅占0.9%,转型升级面临严峻考验。
三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州小微企业数量多,受经济下行压力、企业生产规模、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缺乏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与“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差距较为明显。
四是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我州应急救援基础差,救援力量薄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仍显不足,应急物资与应急救援装备不完善,企业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演练不足,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五是安全监管执法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仍存在编制不足、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能力不适应现阶段安全生产要求;部分县(市)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功能用房和装备、设备严重不足,执法车辆和应急保障车辆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2.面临的挑战
一是重点工程建设为安全监管带来压力。“十三五”期间,全州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云桂铁路及火车站配套设施、平文高速公路、蒙文砚高速公路、国道323线文山段、丘北民用机场、文山机场改扩建项目、清水河水库、德厚水库、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纷纷上马,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二是城镇化不断深入为安全生产带来新挑战。
“十三五”期间,我州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油气管线、高层建筑、特种设备、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风险将日益凸显,进一步增加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三是社会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对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
3.发展机遇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州委、州政府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所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更加重视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安全生产工作将得到更多保障。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委〔2015〕5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云安〔2015〕17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文办通〔2014〕25号)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为安全监管提供了明确指导,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将进一步理顺,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监管力量不断增强。随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的逐步落实,政府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自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十三五”时期,我州经济发展将进入新常态,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深入,也为进一步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难得机遇和条件;结构优化调整,特色产业发展加快,为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治本和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供了机遇;行业发展速度趋稳,有利于缓解矿产资源、危化等高危行业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对减少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安全生产事故非常有利。
二、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密围绕把文山建设成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边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精准扶贫和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整州推进示范区的战略目标,主动支持和服务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以“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安全发展”为指引,以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主攻方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夯实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保障能力。初步构建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显著提高,事故总量继续下降、伤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我州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2.具体指标
安全生产“十三五”具体控制性指标见下表:
表2-1文山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二五”末指标数据 |
“十三五”累计降幅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55 |
10% |
2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082 |
30% |
3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524 |
20% |
4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0.544 |
6% |
5 |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
0 |
持平 |
6 |
较大事故起数 |
3 |
20% |
7 |
职业健康检查10万人新发职业病率 |
14 |
5% |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治安,提升安全治理法制化水平
1.依法行政,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监管〔2015〕6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实现到2020年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等法治政府目标。要做好依法治安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衔接配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明确界定职权行使边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切实做好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科学定位、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以综合监管为主要职能,对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的专业监管为重点任务的工作体制;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权限,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利边界;健全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州、县(市)、乡(镇)、村(居)委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四级五覆盖”;细化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支持保障、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任务和落实标准,严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具体规定要求。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要务,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的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党政同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为抓手,实现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水平显著提升“五个目标”,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十三五”期间,要着力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文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6〕202号)的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强重点监管执法,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二)科技保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1.积极推进安全科技推广运用
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率先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工程建设,继续深入推广运用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壁式回采、单体液压支护,以及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露天矿山深孔爆破、尾矿库干堆干排、化工自动化控制等新设备、新工艺,依法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潜在风险较高的生产装备和工艺,以科技引导我州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
2.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监管手段
一是建立文山州安全生产云,建设文山州安全生产数据存储、分析、应用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二是建立文山州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采集、存储、分析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数据,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隐患分析模型,精准分析、评估、预测、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长效机制,保障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三是加快推进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的推广、使用,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在系统通用检查标准的基础上,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企业自检自查标准,实现“一企业一标准”,增强检查标准的适用性和针对性,提高企业积极性。四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即时通信工具、社交媒体,拓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服务渠道。
3.依托专家与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优势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加强购买专家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和安全培训等服务体系。加强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完善机构自我约束机制,引导帮助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州安全生产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三)文化立安,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础设施、教学实作、实验、计算机考试平台等教学装备建设及师资建设,切实提高全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做到教考分离、培训到位、管理规范。
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到“十三五”未,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全员培训上岗。
2.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打造“大安全”理念
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文山州安全监管局、州委宣伟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文山州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文安监联发〔2016〕1号),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宣传舆论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共同构建安全文化体系,使政府、社会、企业三个层面的安全理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环境文化、安全行为文化更加定型、更加规范;共同构建全媒体、分众式、一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机制,努力使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传播的覆盖面、实效性、影响力;共同构建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体系,使“七进”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以及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展播等活动更加扎实、更有实效;共同构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保障体系,努力使宣教机构更加健全、宣教制度更加完善、宣教工作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3.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建设
加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每年推选一至两家省级示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持续加大安全社区推进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水平的通知》(安监总宣教〔2015〕104号)的要求,统筹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相关工作,力争每年至少评选一个安全社区。
4.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的要求,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在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全面建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加强相关部门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大力推进转型升级
“十三五”期间,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仍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州将紧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和不良影响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涉氨制冷、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煤矿
“十二五”期间,我州采取整合重组、改造升级、整顿关闭等方式,稳步推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我州现有煤矿企业6户(原有10户),煤矿数量11个(原有17个,含一个拟建项目)。“十三五”期间,我州将继续稳步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稳妥开展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力争“十三五”末全州煤矿数量减少到9座,合理规划煤矿产业布局,提升煤炭安全生产水平。
2.非煤矿山
全州现有非煤矿山565座(含在建矿山41座)。其中,金属矿山144座,非金属矿山421座,地下矿山109座,露天矿山456座。根据国家、云南省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要求推进矿产资源整合重组,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到2017年底,全州非煤矿山数量减少到367座,减少35.04%,中型以上矿山比例由2座提高到4座以上。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实施“五化”建设推广工程,即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所有生产矿山实现机械化开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所有地下矿山全部建成安全避险系统。
我州尾矿库现有数量74座,其中,二等库3座,三等库1座,四等库14座,五等库56座。“十三五”期间,我州要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及时治理危库、险库、头顶库等。
我州矿产资源丰富,随着时间推移,地下开采矿山形成了大量采空区。据统计,目前我州地下矿山采空区面积为2335693.22 m3,为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州在“十三五”期间应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开展非煤矿山地下采空区专项治理。
3.危险化学品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企业安全环保搬迁工程”要求,“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通过“三个一批”(持续发展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企业规划布局科学合理、重大隐患全面消除、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的目标。
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科技协同创新力度,鼓励、督促企业采用先进实用、压力等级低、反应条件温和、安全性高、运行周期长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推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完善,加强运行管理。
4.烟花爆竹
我州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户,批发经营16户,零售经营1816户。“十三五”期间,我州将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云安监管[2015]20号)文件要求,扎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督查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全面提升烟花爆竹零售点本质安全条件。力争到“十三五”末,确保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不增,零售经营户控制在1600户以内。
5.冶金等工贸行业
完善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为抓手,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持续改进,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建立预防机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化水平。
强化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工贸行业企业以及涉及金属冶炼高温熔体吊运、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液氨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防范粉尘爆炸隐患检查,推进冶金企业、涉危涉爆场所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督促涉危工贸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估、分级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6.道路交通
“十三五”期间,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认真梳理“十二五”末尚未治理的隐患点,按照先急后缓、属地监管的原则,州、县(市)、乡(镇)、村分级承担,多形式、多方式共建共管的原则,突出县乡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分期、分步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2017年底,完成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事故隐患治理。
7.水上运输
认真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水上运输安全整治,建立以县(市)、乡(镇)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新增运力审批,把好船舶“准入关”。着力抓好船舶事故隐患排查、自查工作,严禁船舶“带病”航行。严厉查处“三无”违法运输船舶,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载客、冒险航行、货船载客、自用船、渔船擅自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整顿水上交通秩序,做好水上交通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积极推动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检查船舶消防设备、救生浮具的配备工作,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救援与自救能力。
8.消防
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在全州重点城镇建设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其他无现役队站的乡镇建设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2018年以前全部达到建设标准。二是加快消防专项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完成县城和重点乡镇消防专项规划,2017年完成其他乡镇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大市政消火栓补建力度,2018年以前补齐历史欠账,确保不欠新账。三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增、扩建消防站,完成州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暨训练基地、丘北县火车站消防中队、砚山县应急救援大队暨消防二中队、西畴县兴街镇消防中队、广南县火车站消防中队、文山市园区消防中队、马塘工业园区消防中队和麻栗坡县天保口岸消防中队等消防队站建设,完成麻栗坡县、富宁县边境消防队站改造。四是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库,2018年以前,完成应急救援物资库建设,按照标准配备应急救援物资。五是将火灾防控纳入综治平台和“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科技减灾,建设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充分发挥系统动态监控的功能,24小时监控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做到火灾事故早预警、早发现。
9.建设工程
我州目前正在建设或即将开始建设主要项目有:云桂铁路及火车站配套设施、平文高速公路、蒙文砚高速公路、国道323线文山段、省道206线文山城区过境段、文山至马关、广南至那洒高速公路、国道G219线提级改造工程、丘北民用机场、文山机场改扩建项目等综合交通建设项目;清水河、德厚、塞京、那恒等大中小型水库等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座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在公路、机场、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由住建、质监、安监等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督、全方位监督,确保建设项目安全、合规进行。
建立市场准入、市场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处罚相结合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确保安全投入。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持续开展以“防坍塌、反三违”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0.油气管线
加强管线规划、建设和维护的统筹管理,加大供气、供水、供电、供油、通讯等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保护力度,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联防机制,加大对各类管线设施的占压、损坏、偷盗等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落实石油、燃气管道、危险化学品长距离输送管线等重大生命线管线的责任主体。
11.特种设备
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健全以使用单位为主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检测检验机构为支撑,综合执法机构为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12.食品药品安全
强化“四品一械”监管,积极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无缝监管网络。食品生产环节严把源头关。强化食品生产SC许可工作,加强证后监管;流通环节严把安全关。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七项制度,完善食品退市、召回、销毁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和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严把入口关。积极推进快速检测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入口前安全。积极推广使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逐渐实现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质量安全及相关信息顺向追踪和逆向回溯。药品生产和市场流通环节加强GMP、GSP认证,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监管原则,做好二类备案、三类证的许可与换发。全面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实现核注核销。
加大刑行衔接,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稽查办案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查办行业“潜规则”、互联网违法犯罪。将案源发现、案件查处、案情公开三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对重大案情信息或系列案件信息,直接组织公开曝光。通过限制产品销售、与有关部门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查处力度。加强应急工作,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应急演练力度和应急值守确保文山州在“十三五”期间不出较大和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五)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
建立和完善州、县(市)、工业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内设机构。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积极探索政策联合制定、内设机构调整、审批条件融合、执法队伍整合、教育培训内容组合,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效能的优化提升。
2.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细化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规范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与检测,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职业病危害,开展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事故防范知识培训与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维护职业安全健康权益意识。
在矿山、建材、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建立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开展申报数据汇总与研究分析,建立申报数据综合应用机制;督促企业到2020年底,力争已排查摸底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1.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建立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等各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和应急协调等机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指挥平台体系。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体化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巩固、提高现有的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并依托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加快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立一支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的专职矿山综合应急救援队。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培训演练,确保应急处置人员能够熟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鼓励和引导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不断提高我州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3.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我州应急物资、装备,科学调整和优化现有救援物资品种和数量;配置一批国内外先进的侦检搜救、运输、通讯设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十三五”期间重点抓好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仓库建设,继续推进文山州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全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十三五”期间,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46号),实施以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17年底,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约441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约2620公里的隐患治理,实现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
1.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
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继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改造升级、整合重组、关闭退出。在2015年转型升级专家排查会诊工作的基础上,以县(市)为单位制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制定关闭退出企业补偿政策,扎实推进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全面完成改造升级、整合重组和关闭退出任务。到2017年底,全州非煤矿山数量减少到367座,减少35.04%,中型以上矿山比例由2座提高到4座以上。
2.地下采空区普查与专项治理
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州地下矿山采空区面积约2335693.22 m3,为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州在“十三五”期间计划开展地下采空区普查,全面查清采空区规模、分布、安全状况和所需治理经费等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以老矿区、三下开采、空场法采矿、采空区总量较大矿山、无主采空区等影响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地表建构筑物的采空区为安全监管重点,开展采空区专项治理。
3.尾矿库专项整治
我州尾矿库现有数量74座,其中,二等库3座,三等库1座,四等库14座,五等库56座。“十三五”期间,我州要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及时治理危库、险库、头顶库等。鼓励企业推广使用“膜袋法筑坝”、“一次性筑坝”、“尾矿干堆”、“尾砂充填”和尾矿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尾矿库抗风险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
1.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
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严格厘清全州危化品生产、经营、存储企业的数量、分布及安全生产状况,并根据云南省制定的检查标准,逐一贴上改造提升一批、搬迁重建一批、关闭退出一批“三个一批”的“标签”,制定并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作方案。
2.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
依据云南省总体部署,对全州18家涉氨制冷企业事故隐患分类评估,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安全培训全覆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液氨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16年,各级政府组织消防、质检、安监、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等部门和涉氨制冷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对全州涉案制冷企业进行分类评估,并根据本地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分类评估情况,制定本地区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方案,报州人民政府审查批复。2017年开始,各地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开展隐患治理工作。除达标保留企业外,其他涉氨制冷企业必须按照“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先行实施综合整治。对提升改造的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整改,经整改达标验收合格继续从事生产;对列为取缔关闭的企业,于2018年底前依法取缔关闭到位。
(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一是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含市中心);二是云南省省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文山储备库;三是文山州安全生产救援队训练基地;四是文山州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五是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中心。最终形成州级应急指挥平台为中心,以县(市)级和部门应急指挥平台为节点,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支撑文山州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实施。
(五)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云南省、文山州实施意见的要求,实现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五个全覆盖”,安全监管设施设备装备开展“四项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监管队伍“大培训”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乡(镇)及各类工业园区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全覆盖,基层安监网格人员移动执法端配备率达到100%,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2018年底,负责对乡(镇)及各类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人员轮训一遍,确保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六)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1.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及电梯物联网项目
第一阶段,建成覆盖全州范围内所有电梯设备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包括96333电梯应急救援热线呼叫中心、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软件系统以及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第二阶段,在文山市区范围内选取一部分电梯设备,开展电梯物联网管理平台的试点工作,建立电梯物联网及智能化监管平台,通过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工具和手段,对电梯设备进行实时、直观、全面、精确的监视和数据通联,提供一个功能共享、专家分析、隐患预警、维护监督等功能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第三阶段,逐步辐射到各县(市)的电梯以及其他特种设备,构建以政府监管部门为核心的电梯物联网平台,融入设备生产厂家、维保企业、物业业主单位、最终使用用户的使用管理和服务,同时提高物业单位、设备厂家、维保企业、用户在电梯设备方面管理方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从而综合提高我州电梯监管的整体水平。
2.文山州气瓶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
构建文山州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监管系统和工业气钢瓶电子监管系统。在全州每个气站的钢瓶安装永久性钢釉二维码,一瓶一码、一瓶一档,建立气瓶的电子身份标识。构建全州气瓶档案信息库,所有数据存放在云服务器上,采用B/S+C/S的框架模式,依托互联网和中央云处理服务器,将全州所有液化气站、钢瓶检验站以及气瓶监管部门之间进行相关气瓶数据的共享和实时更新。构建充装单位安装扫描连锁控制系统、检验站安装检验管理系统、气站送气工手机app,并实现现场执法和普通百姓手机微信扫描气瓶二维码,获得每个钢瓶的档案信息、充装信息以及气瓶状态等信息内容的功能。
(七)事故隐患监测信息监管系统
利用现代电子、通信、计算机技术,依托智能软件系统,建立、完善事故隐患监测信息监管系统,逐步运用于滑坡地质灾害监测、尾矿库坝体稳定性监测、矿山边坡变形监测、回填区沉陷监测、矸石碴场、水库大坝变形监测、深基坑及周边影响区变形监测、高层建筑稳定性监测等领域。通过电子传感技术,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分析与警情预测,增强企业、社会、政府对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八)城市运行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夯实城市安全运行基础。一是保障水电燃气安全,加强官网管理,保障城市用水、电、燃气供应安全,防止燃气泄漏、挖漏、挖断事故,防止挖断管线及大面积停水、停电事故;二是消防安全治理,开展“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医院、学院、高层建筑、城中村、棚户区等进行排查整治活动;三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治理,规范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行车、停车秩序,遏制违法违规运输、载客行为,杜绝未经审批的围挡、“围而不建”、“围而缓建”、超面积围挡等现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1.乡(镇)监管所建设工程
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触角向下延伸,不留死角。
2.检验检测项目建设工程
(1)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州食品药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建设成为辖区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检验中心,成为全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的主力及技术支撑体系的骨干,满足监督抽验、评价性检验的需要。
(2)县(市)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推进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优化布局,打造区域性的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3)基层快速检测项目。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食品流动检测车,保障每个乡镇(街道)食品监管所有快检室,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3.专项整治项目工程。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加强药品从生产到病床到患者的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4.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大规模、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监管干部专业化培训,着力提高基层一线基本执法监督业务能力。
(十)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设立文山州宣传教育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全民宣传教育培训。以“交通安全月”、“安全生产月”、“青年示范岗”、公益短信、政府“两微一端”等为载体,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与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健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第三方评价制度以及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鼓励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管理体系。
2.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州、县(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冶金、建筑、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责任。健全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3.明确分工责任,强化规划实施的协调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推动实施规划重点工程。要以规划为引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掌握本地区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各级人民政府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在项目核准、政府供应土地、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各县(市)级人民政府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积极推动本规划实施。发挥各级安委会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充分调动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根据自身条件建立规划目标责任体系,坚持将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与集中力量率先突破相结合,确保完成规划任务。
(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
健全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推行促进企业安全投入的信贷、赔付、保险等政策。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与银行贷款、担保、保险等信用评级挂钩机制,实行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购买专家服务等专项资金投入。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政府采购专家服务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将其列为专项经费,并纳入政府同期财政预算。
(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组织干部队伍及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一是紧抓乡镇(街道)负责人培训,夯实监管基层基础;二是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突出执法骨干培训,推进监管法制化建设;四是重视后备干部培训,培育安全生产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四类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培育安全生产监管理念,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切实推进安全监管法制化工程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注重监督效果,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跟踪调查,迅速整改。
(六)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县(市)、各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各部门的规划实施和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州政府考核各县(市)、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