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莱溪二期公租房一楼铺面及幸福家园一楼铺面公开招租公告(二次)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12/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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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4

根据《麻栗坡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资产)公开租赁暂行管理办法》,经麻栗坡县人民政府(麻政复〔2017154号)文件批准,受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将位于莱溪二期公租房(新职中对面)一楼铺面及幸福家园一楼铺面再次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经营管理权的基本情况

序号

商铺位置

建筑面积(m2

租赁年限(年)

起租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次)

1

莱溪二期公租

︵左起︶

二号门面

 

41.97

3

5000

2000

500

2

三号门面

 

41.97

3

5000

2000

3

四号门面

 

62.67

3

7500

2000

4

五号门面

 

62.67

3

7500

2000

5

六号门面

 

41.97

3

5000

2000

6

七号门面

 

41.97

3

5000

2000

7

八号门面

 

59.69

3

7000

2000

8

幸福家园

五号门面

54.03

3

4000

2000

9

八号门面

54.03

3

4000

2000

 

二、竞租对象:全社会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自然人。

三、竞租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标的展示:意向竞租人可联系出租人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人:向师 (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876-6622295

五、报名时间:

参加竞租者应自201794日至2017920日持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参加竞租),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竞租),到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办理竞租手续。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9201000分,并请注明所竞租商铺序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79201500分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六、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2017922日上午10:00,在麻栗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政务楼25楼)。

七、租赁要求:

(一)竞租人取得租赁权后,与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场签订《竞价出租成功确认书》,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县住建局)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一份原件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

(二)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带噪音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加工作业。从事餐饮业,必须经住建等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统一标准安装油烟排放管道等设施。保证租赁房屋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营业执照规定内容经营,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租赁期间房屋未经出租人(县住建局)许可不能擅自转租,如有违反,出租人将无条件收回,且不予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如确实无能力继续经营的,需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退租或转租。

(四)承租人到出租人(县住建局)处办理租赁手续时,还须支付房屋承租保证金。租赁期满,经出租人验收,房屋完好无损,承租人结清一切税费后,房屋承租保证金由出租人全额退还给承租人。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五)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麻栗坡县政务楼25

人: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6—6517002  

开户单位:麻栗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栗坡支行

银行帐号:2506066229021996063

   

 

 

                     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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