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推行村民自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新模式实现自建自管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14 来源:州委办信息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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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今年以来,该县以那嘎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项目为试点,采取由村民民主选举自建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落实村级自建自管,把项目建设资金管控、建设目标任务、质量安全责任、建后管护责任全部分解下放到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公示制和报账制的村民自建模式,实现水土流失治理自建自管。该项目涉及2个村小组211户82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114人。到6月底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保水21.78万平方米、年保土0.87万吨,年净增经济收益187.43万元,人均年净增经济收益2272元。(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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