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去年以来,该县在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生活区及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等范围,要求矿山企业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及时消除地质环境安全隐患,并开展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等综合整治,通过逐年恢复治理,以实现矿山地质环境稳定、恢复耕地、修复植被、美化景观的目标;对未按要求完成恢复治理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强行关闭。目前,全县共排查整治和强行关闭注销砂石料及砖厂55家企业,督促12家企业关闭矿山并实施环境恢复治理,已投入治理资金101.46万元,治理恢复矿山7个、面积15.53公顷。力争到2020年全县矿山复绿率达100%,每个矿山复绿率达80%。(丘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