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广南县于6月13日、15日、16日分别接到州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120053(督转第9号)、D530000201806150049(督转第12号)、D530000201806160027(督转第13号)转办案件,通过梳理分析,3个案件投诉对象均为广南县莲峰矿业有限公司,涉及“污染水源”、“原料仓库堆放有多种化学药品,刺激性气味大、“举报过但是该公司假整改”等5个问题。接到转办件后,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环保局牵头、县安监局、水务局、住建局、国土局、珠街镇政府组成工作组,对案件开展全面调查处理,并对举报问题进行一一核实,目前案件已办理完结。
下步工作中,广南县将紧紧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清单,做好案件办理督察工作:一是切实按照《中共广南县委办公室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南县莲峰矿业有限公司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紧急通知》(〔2018〕—56)开展整改工作,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依法查处,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成果。二是加大案件办理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完善案件档案资料,规范归档备查。三是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核查,涉及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人员将依法执纪问责。四是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宣传,举一反三,严把项目准入关,切实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对群众身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