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耕地休耕工作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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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精神,努力在三年内完成上级安排10000亩任务,自去年以来,广南县多措并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该县切实抓好耕地休耕政策宣传,组织人员深入经营主体一线调研,同时学习借鉴已开展休耕试点项目地区经验,结合县情实际,认为条件局部成熟后,将“探索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休耕”这一方式纳入县政府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中,让县、乡、村业务部门在实施中有文件依据。统一制作“流转协议、休耕协议、委托协议、休耕申请”等模版下发到各项目乡镇,协议分两种方式签订:对农户自行申请休耕的,休耕协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小组签订、村民小组与每户休耕农户签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承担休耕试点任务的,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提出书面申请,经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后,由村小组干部、所在村民委员会干部、县农科局、项目乡镇政府在申请上审核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大户休耕,均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验收合格后再兑现补贴,确保成效。县、乡指导好大户进行机耕路修通、机耕作业、按模式休耕等工作,同时做好大户与农户的协议签订、租金支付、矛盾调处等监督工作,抓好监管,抓好矛盾排查,及时解决休耕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做到耕地休耕矛盾100%调处、纠纷零上访。   

据悉,耕地休耕制度试点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根据中央“以耕地休耕制度试点为平台,努力在农业理念创新、技术模式创新、投入产出效益模式创新、补贴机制创新、以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经营管理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该县在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中,立足人均耕地面积仅0.8亩,连续实施3年,中央补助资金每年每亩500元。根据“以乡、村为单元,集中连片推进,确保有成效、可持续”要求,目前,由7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大户进行休耕试点面积3894.09亩,补助占任务数的38.%,涉及4个乡镇5个村民委员会36个村民小组1101户农户。(韦海涛 李仕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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