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城市污水有效处理率86%以上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12 来源:文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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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新一轮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要求和部署,全面分析县城区臭水体的成因,围绕“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治理原则,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从规划、建设、管理三方面入手,抓实、抓细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城市污水入管率达90%以上,有效处理率86%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大幅度提升。

抓规划,科学推动。强化规划引领,完成《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第三次修编,启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促进城市污水治理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  

抓建设,夯实基础。针对富宁县因市政建设资金不足,老城区管网配套建设不完善,部分雨污无法分流,新老管网衔接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疏导功能,部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街面,容易产生黑臭水体的实际,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排查管网死角和空白点,采取清淤、改造、新建等措施,大大提高污水处理率,有效解决雨污混流难题和防止黑臭水体滋生。2017年以来,共疏通污水管网18.4公里,清理淤泥9000余立方米,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修复改造污水管网15.17公里。同时,积极探索多元的城市绿化措施,采取补植补种城市绿树、提级改造公园广场、新建生态公园和片区生态修复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城市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提升源头控制和消纳能力。2017年以来,共补植补种城市绿化树500余颗,启动公园提级改造2个,新建生态公园一个162.5亩,火车站片区生态修复已正式实施,县城区新增绿地面积430余亩。  

抓管理,确保长效。认真贯彻《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求,制定《富宁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富宁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节点、责任,强化组织分工,依法打击治理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偷排乱排行为,有效杜绝外部因素造成的河水发黑发臭,切实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 (杨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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