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富宁县进一步强化措施,持续有效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8.1%以上。
一是强化工业源污染防控。贯彻执行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执法监管。上半年,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10余个,处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2家,督促80余家餐饮店使用清洁能源。二是强化汽车尾气污染防控。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强化污染治理。上半年,共投入警力380人次,警车120辆次,2017年应淘汰报废的516辆老旧黄标车已报废488辆,报废淘汰率95%。三是强化道路和施工扬尘防控。城区主要道路全部实施洒水清扫保洁和低尘机扫,每天清扫覆盖率100%,机扫率达到90%以上;施工场地要求四周设置围挡,城区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四是加快县城周边生态植被恢复和绿化造林项目建设,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富宁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