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三严”措施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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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着力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富宁县按照“聚焦精神、群众参与、公开透明、逐步完善”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资金 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严格项目筛选。凡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

严格申报程序。要求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并在村内予以公示后上报。由乡镇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公示,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县级扶贫部门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汇总后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统筹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县财政局、扶贫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督促和跟踪指导,承担项目库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在项目库建设和监管中发挥积极作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二是统筹协调。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项目主管部门责任,科学论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三是有序推进。2018年6月底前完成脱贫攻坚三年滚动项目入库,并同步完成2018年项目实施计划。今后每年11月底前根据减贫任务从扶贫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富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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